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养生馆行政处罚
对此,卫监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处以罚款9万元整及没收17盒一次性使用针灸的行政处罚。
非医疗机构
严禁提供带侵入性的诊疗服务
市民朋友要记住,针灸、舌下放血等医疗行为带有侵入性,只能由专业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操作进行,非医疗机构是被严令禁止的。
如果您光顾的养生会所、生活美容院,向您推销这类型的所谓保健手法,千万要留神。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等;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者违法所得低于二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紧急救治外,卫生技术人员在应当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而未登记的场所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来源:盐田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