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已将酒后驾驶电动车纳入违法范畴。
第十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牢记,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只要饮酒后驾驶,都是违法!因为一顿酒,春节别人阖家团圆,你却在“铁窗”里流泪懊悔,真的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