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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出事故指使他人顶包骗保险 深圳交警侦破一宗骗保案

2020-07-01 10:48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酒后驾车出事故指使他人顶包骗保险 深圳交警侦破一宗骗保案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1日讯(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记者6月30日获悉,深圳交警侦破一宗骗保案,男子酒后驾车出事故与同伙指使第三人顶包成司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维修费用10万余元。

今年4月,深圳交警侦查大队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发现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的保险报案记录存在骗保的嫌疑,可能涉嫌保险诈骗。深圳交警立即与肇事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启动“警保合作”机制,开展深入调查。

警方查明,3月11日1时至4时许,粤B号牌奔驰车主陈某佳与其叔陈某峰在宝安一夜宵店喝酒。5时许,陈某佳驾驶奔驰小车行驶至宝安区西乡街道金海路(盐田综合市场)路段,与停靠在路边的粤B号牌比亚迪电动小车发生追尾碰撞。很快,陈某峰赶到事故现场协助陈某佳与对方司机协商,协商过程中,陈某峰赔偿对方司机1万元人民币作为修车费用达到私了目的。

要知道,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所以叔侄俩就打起了小算盘,不仅安抚对方司机私了,还找来了朋友罗某雄顶包。二人协助罗某雄通过保险工作人员的现场查勘,由罗某雄以肇事车辆驾驶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双方事故车辆维修费用共为102101元人民币,均由保险公司支付。

据介绍,陈某佳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陈某峰、罗某雄帮助陈某佳完成保险理赔骗取保险金,涉嫌保险诈骗共同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佳、罗某雄、陈某峰均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1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严格树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行为准则,正确认识保险诈骗的法律后果,规范行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贺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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