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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视频|人大代表为杜绝高空坠物提出这些建议 住建局回复了

2019-07-18 17:45来源:深圳新闻网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商会在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举行


深圳新闻网2019年7月18日讯(记者 张玲 实习生 肖煌)杜绝高空坠物,立法先行。7月18日,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举行了一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商会,陈春生、杨乐、肖刚、李伟力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与深圳市住建局就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进行沟通。人大代表建议为玻璃幕墙管理立法,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常态的安全检查机制,将高空坠落安全防范纳入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2019年年初,来自罗湖的市人大代表陈春生在今年市两会上就提出《关于制定<深圳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到,全国各地频繁发生玻璃幕墙破裂坠落伤人事件,让人担忧。这其中既有自然因素(如台风等极端天气),也有人为因素和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问题。深圳城市建设不断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的高度不断刷新,很有必要通过规范管理办法、管控措施和明确主题责任来杜绝高空坠物的危险。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乐建议,要将建筑外墙的管理详细化,尽快尽可能在事情发生之前把安全隐患排除。她说,“建筑外墙的安全隐患不仅仅是来自玻璃、窗户,脚手架、盆栽、窗户架……这些看起来很小的物体,跌落下来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杀伤力。外墙的管理能不能也成立一个这样的专业队伍?如果把外墙的安全管理交给管理处或者住户本人,他们没有相应的安全知识,一旦发生安全隐患并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呼吁有关部门能够成立一支排除安全隐患的专业队伍。”


深圳市人大代表陈春生在会上发言


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住建局于今年5月16日对陈春生代表的建议做出了书面答复。答复中提到,《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中单设“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章节,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对于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安全隐患排除等行为。

同时,深圳市住建局正着手编制《办法》的配套文件《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对既有建筑幕墙日常和应急的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安全隐患排除进行更具体的规定,为各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房屋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思路,进而加强全市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


该配套文件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形成初稿;第三季度对外征求意见;第四季度正式报深圳市司法局审查。


此外,住建局正组织编制《深圳市建筑幕墙设计规范》,目前已通过集中立项专家评审,由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主编,属地方标准,计划督促编制单位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加入相关建议。


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葛薇在会上发言


对不久前发生的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事件,深圳市人大代表杨乐表示十分痛心


来自深圳市住建局房屋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万思达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


陈春生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杨乐代表建议,参照消防管理的经验,组建专业的检测队伍,对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进行定期检查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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