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该模式涉嫌赌博
游戏厅难逃干系
如何判定为“赌博”?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1条明确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行为的认定问题,包括两个层次:
一是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的,即为“设置赌博机”;
二是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