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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岳父还坐在车上,司机却被送进“铁窗”!只因……

2019-08-26 08:29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8月26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施冰冰)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近日,深圳交警在北山道盐田坳隧道设卡查车时,发现一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于是对其进行调查,并扣留车辆。

2019年8月11日13时57分许,深圳交警在北山道盐田坳隧道设卡查车时,发现粤S****7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王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证实,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扣留,并将驾驶人带至交警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进一步询问,这辆车的车主是王某的母亲,买来之后一直归王某保管,王某现处于在驾校学习阶段,还未取得驾驶证。

明知自己无证依旧贸然上路,而且车上还载着岳父和妻子。不仅无视交通法规,更是不顾自己亲人的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念之差换来罚款、拘留,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无证驾车的行为,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更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依法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

听到无证驾驶,大家已经觉得害怕了,若是有人无证还醉驾,这样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

危险   恐怖  令人发指

2019年8月20日23时38分许,蓝某驾驶粤B****0号车行驶至梅观高速南行新观澜收费站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其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现场民警对蓝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3mg/100ml。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7.09mg/100ml,远超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蓝某供述,8月20日21时左右,其与朋友在东莞某饭店吃饭喝酒,期间蓝某喝了一瓶啤酒、二两洋酒。

吃完饭约23时许,蓝某驾驶粤B****0号机动车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途径龙华区梅观高速新观澜收费站路段被交警查获。

现场视频>>>

经调查核实,粤B****0号小车是蓝某的妻子租的,且蓝某从未考取过驾驶证。


现如今,蓝某于2019年8月21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没有驾驶证,本就没有资格开车

喝完酒的司机,更没有资格开车

无证驾驶!罚!

醉驾驾驶!罚!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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