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20日讯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2019年12月15日5时43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在南岭南路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等工作。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被撞行人已经送到医院进行救治,而肇事车辆已是“伤痕累累”,路边的石桩也被撞得东倒西歪。
事故现场
车辆破损,路边石桩被撞掉,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
肇事车辆为何会突然撞上路边石桩?
肇事司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带着种种疑问,执勤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并对肇事司机进行调查询问。
血检值超标,本年度“女虎王”出炉。
执勤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同车的毛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嫌疑。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可是毛某多次不配合,花样百出,一会儿称自己有高血压,一会儿又称吹管不干净。
第一次不配合
以高血压为由
第二次不配合
以吹气管不卫生为由
第三次不配合
第四次不配合
最终,经检测,毛某酒精吹气值结果为270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血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331.21mg/100ml,远超危险驾驶标准。
现场视频>>>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一名男性自称其才是该车驾驶员,究竟谁才是驾驶员?交警一查便知!
经调查询问,事发时实际驾驶该车的为毛某,该名男性为毛某同车人。
在此交警提醒大家,真的为朋友好,就不应该试图包庇,违法必担责,任何逃避处罚的方法,在交警这都是行不通的!
喝两场后醉驾,致一人受伤
据毛某供述,2019年12月15日0时许,毛某和朋友在某KTV吃饭喝酒,期间其喝了四罐啤酒。随后,又到KTV对面的清吧继续喝酒,期间毛某喝了三罐啤酒和两杯鸡尾酒。
怎料,美酒下肚后,毛某竟然把“酒后禁驾”抛之脑后。凌晨5时30分许,其驾驶粤B****1号牌机动车,搭载朋友回家,而当其行驶至南岭南路路段时,车头右侧与路旁人行道防撞墩和一行人发生碰撞,最终导致该行人脚部骨折。
现场视频>>>
现如今,司机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9年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当酒精遇上车辆再加上速度
危险便已一步步接近
一滴酒一场祸一起事故一身错
请广大驾驶员们牢记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喝酒、开车只能择其一,否则,你面临的可不只是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