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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记录瞬间!深圳四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在谁?

2020-05-28 19:31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28日讯 记者从“深圳交警权威发布”了解到,2020年5月27日14时22分许,在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松园西街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中受伤的孩子和其家长正在通过路口,左侧两车道的车辆均停车礼让。突然间,孩子快速向前奔跑横穿机动车道,不料,最右侧车道的一辆小车驶过。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经过现场勘查,事发路段并没有斑马线,而是一个机动车掉头口!

关键词:横穿机动车道

经过现场了解,事故中受伤的孩子姚某今年4岁。5月27日,姚某的奶奶带其到附近玩耍。

14时20分许,姚某和其奶奶要从宝安南路东面人行道前往西面的人行道,为图方便在宝南路松园西街路口南往南掉头口横穿机动车道。由于监护人没有看护好小孩,姚某加速横穿机动车道时,与由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令人唏嘘的是,在距离事发地不远之处便是斑马线,他们却为了图方便直接横穿马路。

最终,该起事故造成姚某左臀部与腰部软组织挫伤。经医院诊断,左小腿骨折,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责任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交警判定苏某驾车未注意前方周围安全情况,姚某(及其监护人)不按规定横穿机动车道,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如果家长没有带领孩子横穿马路;如果过马路时,家长牵住了孩子的手;如果司机在经过路口时多留一个心,适当减速,那么这起事故还会发生吗?

家长的监管失责,司机的大意疏忽都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因素!

孩子生性好动,加上自控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差,所以家长们更应该履行好监管责任,有时候生与死往往就在这一个不小心,不是在事发后才意识到危险,而是从最开始就应该牵着孩子。

交通事故猛于虎,你的孩子也许还没有这种意识,但为人父母的你,必须要有!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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