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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停车场内兜圈"练车"?朋友看着他连撞三车后也被拘了(视频)

2019-08-20 15:29来源:深圳新闻网

砰!砰!砰!凌晨五点,几道碰撞声划破天际,让这座城市提前苏醒了······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8月20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高畅韵)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2019年8月17日5时2分许,在龙华区民丰路与新区大道交汇处卡瑞登酒店停车场,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是何某生驾驶一辆共享汽车因操作不当与三辆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车部分损坏。

看看这视频,何某生开着车在停车场内晃晃悠悠地转了将近12分钟!一圈又一圈,简直就是把停车场当练车场了!

当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人何某生浑身酒气,涉嫌酒驾。遂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3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检验,结果为136.4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不光如此,蜀黍在调查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何某生不仅醉酒驾驶,还无证驾驶!

那么,问题来了:无证的他是怎么租到共享汽车的?无证又醉酒的他是怎么将车开到停车场的?事发时,何某生身边有人吗?

据何某生供述,8月16日23时左右,其和朋友刘某、王某三人在福田区福星路一家潮汕大排档吃饭喝酒,期间何某生和刘某每人喝了两瓶的啤酒,王某没有喝。

喝到8月17日4时左右,刘某通过手机软件租了一辆共享汽车,随后王某驾车载着何某生和刘某回民治卡瑞登酒店停车场,到达停车场后,王某把车停好,将钥匙给回刘某便离开了。

然而,就在这时,何某生心生一念:我想练一下车,然后报名考试!

错与对,就在一念之间。于是,本准备将车还回去的刘某就把车钥匙拿给了何某生,后来刘某因担心何某生没驾驶证不会开车,便就坐在副驾驶上陪何某生。没想到的是,何某生因操作不当就与停车场内的三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停车场的保安过来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





这下,真相大白!

无证醉驾,何某生固然有错。但是!明知何某生饮酒了且未考取驾驶证,还将车钥匙交给他的刘某,即使没有开车,也同样有错!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何某生、刘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或许有小伙伴抱有疑问,为什么没有开车也犯罪?本是好意咋就成了危险共犯?

这里,蜀黍就要给大家普普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其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我们知道,酒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醉驾更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旦被抓,要被罚款、拘留、吊销驾照!

不过,许多司机不知道的是,纵容他人醉驾的,也会被认为是共同犯罪!

蜀黍温馨提示广大司机:请你坚持喝酒不开车的同时,也不要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

放下钥匙,我们还是好兄弟,否则,就别怪蜀黍不客气啦!“猎虎行动”大家都知道吧,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醉猫”们,任何侥幸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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