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
据邓某恒供述,5月27日19时许,邓某恒和老乡在龙华区布龙路湘聚群饭店吃饭喝酒,期间邓某恒喝了四两白酒。
22时许,酒足饭饱的邓某恒驾车准备返回位于南山区石鼓路菁英家园,行驶至南山区沙河西路同发路口路段时被设卡查车的民警查获。
面对询问,邓某恒表示自己后悔不已。因为一时糊涂才会酒后驾车。他说:“身为父亲,没有给自己的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身为员工的老板,也没有树立负责任的形象,被查获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错误,非常懊悔,就忍不住狠狠打了自己几耳光。”
目前,邓某恒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5月29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