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通过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小车驾驶人身穿白色上衣,身形与衣着特征与郑某城高度吻合。而目击整个事故过程的附近居民也证实,在撞车后匆匆离开的肇事司机是郑某城。
现场视频>>>
证据确凿,郑某城最终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
民警现场对郑某城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3mg/100ml;经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08.2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
经调查,7月31日凌晨郑某城曾在某饭店喝过酒,6时许其驾驶粤BF9***7牌小车行驶至爱南路宝荷路口时,车头与爱南路安全岛路基发生碰撞。事发后郑某城离开现场到附近酒店洗脸,后联系孟某兵到场帮自己处理事故,因自己是饮酒后驾车肇事,为逃避交警处罚,便请求孟某兵为其“顶包”。
孟某兵与郑某城是多年好友,孟某兵虽不愿意“顶包”,但碍于情面,还是到了现场……
民警对孟某兵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郑某城则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9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