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真相大白!
无证醉驾,何某生固然有错。但是!明知何某生饮酒了且未考取驾驶证,还将车钥匙交给他的刘某,即使没有开车,也同样有错!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何某生、刘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或许有小伙伴抱有疑问,为什么没有开车也犯罪?本是好意咋就成了危险共犯?
这里,蜀黍就要给大家普普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其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我们知道,酒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醉驾更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旦被抓,要被罚款、拘留、吊销驾照!
不过,许多司机不知道的是,纵容他人醉驾的,也会被认为是共同犯罪!
蜀黍温馨提示广大司机:请你坚持喝酒不开车的同时,也不要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
放下钥匙,我们还是好兄弟,否则,就别怪蜀黍不客气啦!“猎虎行动”大家都知道吧,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醉猫”们,任何侥幸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